1、1.5升=1500毫升。
2、《漢書·律歷志上》:量者,龠、合、升、鬥、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鐘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十鬥為斛,而五量嘉矣。
3、《隋書·律歷上》: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註《九章商功》曰:“當今大司農斛圓徑一尺三寸五分五厘,深一尺,積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之三。王莽銅斛於今尺為深九寸五分五厘,徑一尺三寸六分八厘七毫。以徽術計之,於今斛為容九鬥七升四合有奇。”此魏斛大而尺長,王莽斛小而尺短也。
4、開皇以古鬥三升為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