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2、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同時你不去處理,滯納金每天3%,最高到罰款金額。可以法院申請執行,直接從你的銀行卡中扣走2000。不去處理,可能暫時不會影響你考駕照,但是哪天想起來瞭,仍然有效,也會註銷你的駕照。此外你這屬於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還要罰款200-2000元,扣6分。
以上就是摩托車被扣不處理多久吊銷的介紹瞭,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話,不妨參考一下上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