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32年7月30日,中國首次參加奧運會。新中國第一次參加奧運會是1984年,美國洛杉磯第23屆奧運會。
2、1932年7月30日,第十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在美國洛杉磯舉行。7月1日在東北大學體育系畢業典禮上,由張學良親自宣佈劉長春和於希渭為運動員、宋君復為教練員,代表中國出席第十屆奧運會。郝更生函電外交部,並與全國體育協進會王正廷、張伯苓磋商,由張伯苓先生急電奧委會為劉、於報名辦理手續。
3、劉長春由郝更生、宋君復率領至上海碼頭,受到上海市人民數千人熱情歡送。中華體育協進會董事王正廷博士偕其夫人到場舉行授旗典禮並致歡送詞說:“我國此次派君參加世界運動大會,為開國以來第一次,實含有無窮之意義,餘今以至誠之心,代表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授旗與君,願君用其奮鬥精神,發揚於洛杉磯市奧林匹克運動場中,使中華民國之國旗,飄舞於世界各國之前,是乃無上光榮也。”
4、隨後,運動員致答詞表示瞭為國爭光的決心,但於希渭因故未能成行。 開幕式當天,中國代表隊臨時拼湊而成,由劉長春執國旗,沈嗣良為總代表繼之,隨後代表4人:宋君復、劉雪松、申國權、托平。比賽開始後,劉長春百米預賽成績在11秒左右居第五位,被淘汰;200米成績21秒9居第四位。雖未上名,但其姿勢及奮勇精神,已被外人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