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犯罪分子下列4項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傢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