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同類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提供者、利用者自願組織起來,最終實現共同經濟目的的合作經濟組織。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以農村傢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3、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款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綜合以上介紹,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速度快,但還存在一些問題。相信大傢看瞭上面介紹後,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范圍的法律知識有瞭一定的瞭解,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