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定義:哲學是對基本和普遍之問題的研究的學科,一般具有嚴密邏輯系統的宇宙觀,它主要研究宇宙的性質、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一些比較基本的問題。
2、哲學傢們對哲學的定義:哲學的定義一直存在著爭議,這爭議也隨著歷史而不斷地擴張,以不同的時代對不同的問題興趣而改變著。一般認同哲學是一種方法,並不是一套主張、命題或理論。哲學的研究要基於理性的思考,尋求能做出經過審視的假設且不跳脫信念或者隻是純粹的類推。每個哲學傢對推理的本質有不同的想法。
3、哲學是對基本和普遍問題的研究一門學科,是關於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理論體系。世界觀是關於世界的本質、發展的根本規律、人的思維與存在的根本關系的等一些基本問題的總體認識,人類根據世界觀形成的認識世界的方法稱為方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