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河北省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為10萬元(含),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元(含)。
2、隻要是個人存取款10萬元及以上、單位存取款50萬及以上的便需要進行預約和登記,標註其存款來自哪、取出款項有何用途。
3、這麼做是國傢為瞭補齊經濟領域的監管短板並以此規范大額現金的來源和用途,阻止大額現金的經濟犯罪,從小及大維護好整個國傢的經濟金融秩序。
4、目前隻是在進行試點工作,實施地為河北省,也就是說,我國目前除瞭河北省要進行“個人存取款超10萬需登記”外,其他省份暫時沒有這一規定,但如果試點可行,成效顯著,勢必會推行到全國各地的,這點需要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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