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就婚、定居於女傢的男子。以女之父母為父母,所生子女從母姓,承嗣母方宗祧。
2、泛指微賤之人。秦漢時奴婢的一種。因就婚於主傢之女,稱“贅婿”。貧民質子於富傢,過期不能贖身,遂被招贅。地位低下,為服役戍邊對象之一。《雲夢秦簡釋文一·為吏之道》:自今以來,遐門逆呂(旅),贅婿後父,勿令為戶。勿鼠田宇。三世之後,欲士士之,乃署某籍曰故某慮贅婿某,更之乃孫。《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漢書·晁錯傳》: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
3、指戰國齊淳於髠。《史記·滑稽列傳》:淳於髡者,齊之贅婿也。司馬貞索引:女之夫也,比於子,如人疣贅,是餘剩之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