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及隨遷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2、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
4、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1、申請人屬離異,與前配偶一並或單獨提出申請,均須提供離婚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2、申請人屬再婚,現配偶一並申請投靠繼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場簽署同意贍養的書面聲明或公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3、申請人喪偶,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須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及原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4、申請人配偶系外國籍公民,港、澳、臺、僑人員,提供配偶在國(境)外的身份居留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5、被投靠人屬本市傢庭戶掛靠成員的,還須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或附該聲明的《公證書》。
以上就是老人隨遷子女入戶要準備的材料,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瞭解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