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刪、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2、印花稅和契稅(雙方):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稅(出讓方):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4、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總而言之,土地出讓金繳納給國土資源部門。法律規定提出過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足額繳納,不得低於法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