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代,官場極為污濁混亂,尤其是捐例大開之後,官吏及候補官員可謂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做上司的人,專挑那些有來頭、有交往的人充任官職。而一些有真才實學卻無門路的人則一輩子也謀不到個一官半職。鑒於這種情況,京城一位都老爺便上瞭一個奏折,要求整頓吏治,甄別賢愚,重用有真才實學之人。奏折呈上,皇上準奏。不久,湖南巡撫接到聖諭,認真對待,立即要對各級官員進行考試。眾官吏慌瞭手腳,因為其中有十分之六七的人連字都不會寫。為瞭保住烏紗帽,他們四處奔忙,想方設法請人代考。到瞭考試那天,巡撫大人親臨考場,嚴肅慎重,因而考場氣氛十分緊張。試題發下之後,一時人頭簇簇,言語四起,共同商量。正在緊張時刻,忽然聽得一片喧鬧之聲,說抓住瞭一個替考者。巡撫大人得知,忙說“冒名頂替,照考試定章辦起來是應斬頭的,兄弟今天定要殺一儆百,讓眾人當面看看,好叫他們有個懼怕。”說著,即叫傳令。眾官吏一聽說要殺人,都跑來觀看。哪知等瞭半天,一點響動也無。後來一打聽,才知道那個頂替者正是巡撫二少爺的妻舅請來的。因為巡撫大人二少爺的妻舅用錢買瞭個知府的官職,他本人卻一竅不通,逢著巡撫考官,都請人代替。湖南撫臺本想借這事大作一番文章,“誰知鬧來鬧去卻鬧到自己親戚頭上,做聲不得,隻落得個虎頭蛇尾。”後來撫臺又怕招來閑言閑語,便裝腔作勢地叫手下人去斟酌辦理。
2、比喻開始時聲勢很大,到後來勁頭很小,有始無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