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給孩子立規矩時,信號要明確。(需要明確地告訴孩子,這樣做的後果,我想最好這個後果跟孩子的切身利益有關的)。
2、第二:要就事論事,別輕易給孩子貼標簽。(所以不要把一件事擴大化)。
3、第三:懲罰一定要及時。孩子的長期記憶比較差。(如果父母的話對孩子是個不切實際的“威脅”,這個威脅對孩子不起什麼警告作用,立規矩的時候最好能把孩子不遵守規矩的後果明確告訴她。讓孩子完成一件事情的時候,還可以添加一些額外的條件,比如按時完成,給點獎勵。不按時完成,取消某個優惠)。
4、第四:給孩子樹立規矩,一定要簡單易懂,讓孩子容易遵守。(小孩子的理解能力沒有那麼深刻,自我控制能力也不強,樹立十分復雜艱難的規矩,非但不能夠讓她遵守,反而會讓她糊塗;要把道理講清楚,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命令孩子,更不要以為孩子小,什麼都不懂。你講的道理也許她一時不能夠完全領會,但是你平和的語氣和尊重她的態度,卻會讓她信任你的判斷,順從你的要求.。實在復雜或者講不明白的道理,應該和藹地告訴孩子講清楚)。
5、第五:立下的規矩,無論時間地點場合,都要遵守。(不管在傢還是在外,所有的規矩都不僅僅是立給孩子的,而是父母也要嚴格遵守,以身作則。比如,要讓孩子規律進食,父母自己就要在飯桌上舉止規范,不挑食,不浪費。要讓孩子懂禮貌)。
6、第六:規矩不是絕對不能夠打破的。(在孩子的要求下,偶然“放寬政策”一比如,以零食代替正餐、中午看一場電視、晚睡一個小時,等等一會減輕壓力,讓孩子更加自覺地遵守規矩。相信孩子,不要以為偶然的一次“放縱”就會養成什麼壞習慣從數學角度來看,一次不足以稱為習慣,習慣是多次積累的後果)。
7、第七:不要以成年人的行為準則來規范約束孩子,不要把孩子的一-些淘氣行為統統斥責為“犯錯誤”。要多從孩子的角度出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