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結婚的,需提供《結婚證》。
2、屬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證明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
3、屬住房調整的,需提供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屬駐穗辦工作人員因、擁有房改房需戶口遷移的,還需提供駐穗辦同意遷出的證明)。
4、因離婚、房屋變賣或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別提供離婚證,變賣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
5、屬工作變動、辭職等原因的,需提供單位證明。
6、屬農遷農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
1、屬結婚的,需提供《結婚證》。
2、屬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證明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
3、屬住房調整的,需提供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屬駐穗辦工作人員因、擁有房改房需戶口遷移的,還需提供駐穗辦同意遷出的證明)。
4、因離婚、房屋變賣或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別提供離婚證,變賣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
5、屬工作變動、辭職等原因的,需提供單位證明。
6、屬農遷農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