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人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申請前先進行掛失申報。
2、如果是未滿16周歲的公民,監護人應當陪同前往。
3、相貌變化較大的公民,如果已經登記“指紋信息”的,需要比對指紋信息來確認身份。
4、如果指紋信息比對失敗,應當由本人提供“醫院證明,病例資料或者其他證明材料”,填寫“公民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審批表”。
5、經警務室民警審核確認,公安派出所主管所長審核同意後,攜帶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6、溫馨提示: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它將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