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考試一般流程為:公告發佈、網上報名(提交報考申請、報名資格網上初審、體能測評、網上繳費確認等)、打印準考證、筆試、查成績、調劑、遞補、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審批。由於各地區的公務員招錄可能有自己本地區的特色,會稍有不同,如北京會進行第二輪調劑,而上海是先考試後職位報名。
2、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註意查閱當地政府公佈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當下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來看,傾向於向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