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天無理由退貨指商品到貨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2014年3月15日正式實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
2、2014年2月13日,工商總局公佈瞭《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消費者的網購“後悔權”將在法律和部門規章層面都獲得支持。
3、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等8傢單位,對京東、天貓、亞馬遜等13傢網絡交易平臺進行瞭行政指導,強調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等不合理規定。2018年3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啟動倡導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踐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