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註意,需提交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需學校加蓋公章,現在快到寒假期間,學校即將放假,考生需加緊時間在校辦理;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報名登記表。
1、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2、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
3、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如統招統分/定向/委培等)。
(2)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3)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5)“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