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解決。協商溝通一直都是解決糾紛的第1步,而且對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進行協商。在協商解決的同時,購房者還應瞭解相關政策法規,以防自己處於劣勢。
2、調解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隻有通過第三方來進行調解,雖然不如協商簡單方便,但是也是較為快捷的解決雙方糾紛的方式。
3、訴訟解決。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與調解都無法解決糾紛,那就隻好將糾紛訴諸於法院,雖然這一方式較為公平,但是耗時較久,成本也比較大。
其實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隻要有房產證的安置房都可以正常的交易,但是在交易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很麻煩,我們隻能通過一些方法來解決這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