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會車時,提前選擇交會地點,距對面來車150米之外時,與對方車輛配合變換遠近光燈,即對方開遠光燈時自己使用近光燈,對方用近光燈時自己使用遠光燈;並根據道路條件控制車速,盡量靠右側行駛。
2、在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內時,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防炫目燈.以免使對方駕駛員的眼睛因強光照射而看不清周圍事物;如果對面來車在相距150米以內時沒有關閉遠光燈,則應繼續變換遠、近光燈示意;當對方車輛仍不改用近光燈時,千萬不要直視對面來車的燈光,此時應及時減速靠右行駛或停車讓行,千萬不要與其賭氣。
3、在照明條件好的道路上會車時,提前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兩車交會時,關閉近光燈,隻開小燈或示寬燈。當來車的燈光通過駕駛室後,方可開啟近光燈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