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市屬於江西省。
2、南昌,簡稱“洪”或“昌”,古稱豫章、洪都,是江西省省會、環鄱陽湖城市群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長江中遊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截至2018年,全市下轄6個區、3個縣,總面積7402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54.55萬人,城鎮人口411.64萬人,城鎮化率74.2%,常住外來人口達80萬人。
3、南昌地處中國華東地區、江西省中部偏北,贛江、撫河下遊,鄱陽湖西南岸,是江西省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自古就有“粵戶閩庭,吳頭楚尾”、“襟三江而帶五湖”之稱,“控蠻荊而引甌越”之地,是中國唯一一個毗鄰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省會中心城市,也是中國華東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長江中遊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
4、南昌是國傢歷史文化名城,因“昌大南疆、南方昌盛”而得名,初唐四傑王勃在《滕王閣序》中稱其為“物華天寶、人傑地靈”之地;南唐時期南昌府稱為“南都”;1927年南昌八一起義,在此誕生瞭中國共產黨第一支獨立領導的人民軍隊,是著名的革命英雄城市,被譽為軍旗升起的地方,新中國成立後,南昌制造瞭新中國第一架飛機、第一批海防導彈、第一輛摩托車、拖拉機,是中國重要的制造中心、新中國航空工業的發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