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一向是所謂“閉關主義”,自己不去,別人也不許來。自從給槍炮打破瞭大門之後,又碰瞭一串釘子,到現在,成瞭什麼都是“送去主義”瞭。別的且不說罷,單是學藝上的東西,近來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覽,但終“不知後事如何”;還有幾位“大師”們捧著幾張古畫和新畫,在歐洲各國一路的掛過去,叫作“發揚國光”。聽說不遠還要送梅蘭芳博士到蘇聯去,以催進“象征主義”,此後是順便到歐洲傳道。我在這裡不想討論梅博士演藝和象征主義的關系,總之,活人替代瞭古董,我敢說,也可以算得顯出一點進步瞭。
2、當然,能夠隻是送出去,也不算壞事情,一者見得豐富,二者見得大度。尼采就自詡過他是太陽,光熱無窮,隻是給與,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陽,他發瞭瘋。中國也不是,雖然有人說,掘起地下的煤來,就足夠全世界幾百年之用,但是,幾百年之後呢?幾百年之後,我們當然是化為魂靈,或上天堂,或落瞭地獄,但我們的子孫是在的,所以還應該給他們留下一點禮品。要不然,則當佳節大典之際,他們拿不出東西來,隻好磕頭賀喜,討一點殘羹冷炙做獎賞。
3、這種獎賞,不要誤解為“拋來”的東西,這是“拋給”的,說得冠冕些,可以稱之為“送來”,我在這裡不想舉出實例。
4、我在這裡也並不想對於“送去”再說什麼,否則太不“摩登”瞭。我隻想鼓吹我們再吝嗇一點,“送去”之外,還得“拿來”,是為“拿來主義”。
5、但我們被“送來”的東西嚇怕瞭。先有英國的鴉片,德國的廢槍炮,後有法國的香粉,美國的電影,日本的印著“完全國貨”的各種小東西。於是連清醒的青年們,也對於洋貨發生瞭恐怖。其實,這正是因為那是“送來”的,而不是“拿來”的緣故。
6、譬如罷,我們之中的一個窮青年,因為祖上的陰功(姑且讓我這麼說說罷),得瞭一所大宅子,且不問他是騙來的,搶來的,或合法繼承的,或是做瞭女婿換來的。那麼,怎麼辦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來”!但是,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污瞭,徘徊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不過因為原是羨慕這宅子的舊主人的,而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進臥室,大吸剩下的鴉片,那當然更是廢物。“拿來主義”者是全不這樣的。
7、他占有,挑選。看見魚翅,並不就拋在路上以顯其“平民化”,隻要有養料,也和朋友們像蘿卜白菜一樣的吃掉,隻不用它來宴大賓;看見鴉片,也不當眾摔在茅廁裡,以見其徹底革命,隻送到藥房裡去,以供治病之用,卻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虛。隻有煙槍和煙燈,雖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煙具都不同,確可以算是一種國粹,倘使背著周遊世界,一定會有人看,但我想,除瞭送一點進博物館之外,其餘的是大可以毀掉的瞭。還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請她們各自走散為是,要不然,“拿來主義”怕未免有些危機。
8、總之,我們要拿來。我們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那麼,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會成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