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話是我們全國的通用語言。它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是我們中華民族相互交流和對外交往的規定語言。
2、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傢。全國56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和方言。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語言,大傢都講自己的地方話,誰也聽不懂誰的話,那麼就無法進行溝通和交流;對外交往也是一樣,如果你隻講自己的民族方言,不但外國人聽不懂,就是翻譯人員,也無法進行翻譯。
3、必須大力推廣普通話。隻有推廣普通話,才能消除各地區、各民族之間的語言障礙,促進各地區和民族之間的溝通和交流;隻有推廣普通話,我們才能更好的和外國人交往,不但能和外國人做生意,還能學到國外的許多先進技術。隻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發展我們的國傢,使我們的人民,都能早日過上幸福美滿的小康生活。
4、國傢規定,推廣普通話,必須從學生抓起。要在各級各類學校使用普通話進行教學,使普通話成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要在學校開展“愛國旗,唱國歌,說普通話”活動,把推廣和普及普通話,作為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同時規定,從1998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要成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