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連續繳納年限”是指參保職工連續繳納醫保的年限。中間隻要斷瞭就要重新計算。比如從2000年開始繳社保,2015年某月斷繳1月,那麼連續繳納年限就要從2015年的斷繳之月起重新計算。
2、“累計繳納年限”就是指參保職工從開始繳納醫保到最終停止繳納醫保。一共繳納瞭多少年的總計年限。這中間如果斷繳瞭醫保,需要減去斷繳的年份。比如有兩年沒有繳醫保,那麼參保職工的累計繳費年限就要從首次參保年月到如今的繳納時長中減去這兩年。
3、兩個年限的含義是不一樣的。影響的事項也不一樣。一般連續繳納年限對北上廣深等大城市的外來人員來說比較重要,因為很多大城市裡要求連續繳納社保才能辦理買房、買車、落戶、子女就學等事項。而對於所在城市沒有連續繳納社保要求的參保職工來說,累計繳納年限更為重要,因為這影響到退休後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4。雖然大部分城市沒有連續繳納社保的要求。但是社保斷繳後將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特別是因為個人原因中斷繳費的,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全部醫療費用由個人自付。所以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斷繳社保。
以上即為醫保連續繳納年限和累計繳納年限的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