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是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1年6月29日發佈並施行。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土保持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3、本法所稱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
4、水土保持工作實行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科學管理、註重效益的方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是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1年6月29日發佈並施行。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土保持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3、本法所稱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
4、水土保持工作實行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科學管理、註重效益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