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2月28日四部委(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工信部和科技部)聯合發佈的《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中明確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2、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佈《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3、四部委會根據新能源汽車標準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條件。
從以上的信息可以知道,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話,是不用交購置稅的,所以想買新能源汽車的朋友要捉緊時間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