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規定,團員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團員加入共產黨以後仍保留團籍,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在團內擔任職務,不再保留團籍。
2、《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第八條 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團員要求退團應向支部委員會遞交書面報告,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備案。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團的組織生活,或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準。第九條 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團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