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立學院,是指實施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傢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傢財政性經費舉辦的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
2、獨立學院是民辦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公益性事業,依法享有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各項獎勵與扶持政策。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獨立學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獨立學院工作,依法履行職責。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2688所,其中獨立學院257所。
3、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瞭《關於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2020年末,各獨立學院全部制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原則上,中央部屬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舉辦的獨立學院要率先完成轉設,其他獨立學院要盡早完成轉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