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金是指用於核算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其也是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除此之外現貨黃金、外匯等金融市場都有保證金。
2、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
3、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而任何一方在其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前均不得取走保證金。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從保證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