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PC全稱為InternetContentProvider,原名為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
2、網絡內容服務商英文為InternetContentProvider簡寫為ICP,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其必須具備的證書即為ICP證。ICP證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3、北京ICP證由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核發。
4、國傢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經營性ICP實行許可證制度(經營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網上廣告、代制作網頁、出租服務器內存空間、主機托管、有償提供特定信息內容、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等方式獲得收入的I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