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在2021年1月1日,房貸執行利率會調整為2020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加點差。
2、這樣的,lpr定價日選擇1月1日也是還款日的。如果選擇瞭這個選項,得要2021年1月1日才能更新利率,在此之前,一直按申請者之前的原房貸利率執行。
3、不得不說一下的是,如果重定價日為貸款發放日的每年1月1日,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轉換後的執行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小結:貸款利率不是緊隨著LPR的變化而變化,是在LPR變化後的重定價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