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踐是認識的來源。首先,實踐為認識的產生提出瞭需要。人的認識活動是適應實踐的需要,為解決和完成實踐提出的問題和任務而產生的。人成為認識主體的根本原因是由於人改造客觀世界活動的需要;客觀存在的事物也是由於實踐的需要,作為實踐改造的對象,才逐一地成為認識的客體。科學研究的任務、科學工作的課題是由實踐的需要提出的,並且圍繞著人類實踐的需要這個中心來展開。其次,實踐還為認識的形成提供瞭可能,並把這種可能變為現實。實踐把主體和客體直接地、現實地聯結起來,使主體能從客體中獲得真實可靠的信息。客觀事物隻是由於實踐的中介才轉化為主體的認識對象和認識內容。不僅如此,主體用於加工客體信息的各種思想模式,也是來源於實踐。實踐作為一種客觀物質活動,是按照一定規律進行的,這種合規律的活動,久而久之,會在人們頭腦中積淀下來,形成各種思想模式,如邏輯格式等等。列寧說:“人的實踐經過億萬次的重復,在人的意識中以邏輯的式固定下來。這些式正是(而且隻是),由於億萬次的重復才有先人之見的鞏固性和公理的性質。”
對於認識來源於實踐,不能作狹隘的簡單化的理解。首先,認識來源於實踐並不否定人的大腦和感官在生理素質上的差異對認識的影響。但是人的生理素質隻是人們進行實踐和認識的一種物質條件,並不是人們的實踐和認識本身。它對於形成人們在認識和才能上的差別不起決定性的作用,造成人們認識和才能差別的決定性原因是後天的社會實踐。馬克思曾引用亞當?斯密的話說明這個問題:“他很清楚地看到:‘個人之間天賦才能的差異,實際上遠沒有我們所設想的那麼大,這些十分不同的、看來是使從事各種職業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區別的才賦,與其說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說是分工的結果。’搬運夫和哲學傢之間的原始差別要比傢犬和獵犬之間的差別小得多。他們之間的鴻溝是分工掘成的。”所謂人的才能的差別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實踐的地位、實踐的領域及其廣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其次,認識來源於實踐並不否認學習間接經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於具體的主體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親身實踐,而且理論或認識本身也具有歷史的繼承性,所以主體可以也應該通過讀書或傳授等方式來獲取間接經驗,這是發展人類認識的必要途徑,它的意義充分體現在牛頓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別人嘹望得略為遠些,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們的肩膀上”。但是間接經驗歸根到底也是來源於前人或他人的實踐,而且人們接受間接經驗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種直接經驗即實踐為基礎,隻有把間接經驗和直接經驗結合起來,才能有比較完全的知識。
2、實踐是認識發展的動力。首先,實踐的發展不斷地提出認識的新課題,推動著認識向前發展。恩格斯說:“社會一旦有技術上的需要,則這種需要就會比十所大學更能把科學推向前進。”其次,實踐為認識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一方面,實踐的發展不斷揭示客觀世界的越來越多的特性,為解決認識上的新課題積累越來越豐富的經驗材料;另一方面,實踐又提供日益完備的物質手段,不斷強化主體的認識能力。最後,實踐鍛煉和提高瞭主體的認識能力。恩格斯說:“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學會改變自然界而發展的”。
3、實踐是檢驗認識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標準。馬克思說:“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並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維模式在頭腦中重建客體模型,並根據這個客體模型推導出應當具有的未知性質,然後再用實踐加以檢驗,當理論預言與對客體的實踐結果一致時,就證明頭腦中精神地重建的客體模型與客體自身相一致。
4、實踐是認識的目的。認識活動的目的並不在於認識活動本身,而在於更好地去改造客體,更有效地指導實踐。認識指導實踐、為實踐服務的過程,即是認識價值的實現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