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稅是經營業務真實,應納稅,而納稅人采取故意隱瞞或作假方式不納稅。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根本沒有真實的經營業務,納稅人通過虛開沒有真實交易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目的不同。偷稅漏稅就是為瞭少繳稅。而虛開增值稅票的目的不一定是為瞭少交稅,比如,有可能為瞭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而虛開等。
3、犯罪客體不同。虛開增值稅發票: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傢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漏稅: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為侵犯瞭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秩序。
4、虛開增值稅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稅漏稅: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偷稅這個東西和虛開增值稅發票這兩個都是違反國傢的法律的規定的。不管哪一個都是不能觸碰的。一旦一個企業犯瞭這兩個中的一個,這個法律是一定會嚴懲的。所以說我們還是不要以身犯法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