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管理國傢事務,管理社會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以保證國傢的各項工作都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註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2、內容:
(1)依法治國的主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
(2)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傢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
(3)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傢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傢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國是一切國傢機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4)立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使國傢各項事業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條件。
(5)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傢各種事務。它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6)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總之,依法治國要求各國傢機關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