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售房人繼續履約。如果售房人違約的事實成立,並且買房人也滿足購房的資質和條件,那麼買房人就可以通過法院判決要求售房人繼續履約。小編建議是買傢瞭解業主的原因,然後有針對性的協商解決,也可以出於讓步性質,為瞭順利辦妥,故而適當的支付一點錢,比如給多業主幾萬元,業主可能就會順利配合瞭。
2、解除合同,並要求售房人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可以自行約定解除,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除。
3、要求賠償買房人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根據《居間服務合同》如因一方違約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
4、要求售房人返還雙倍定金。簽署合同後,違約金金額看合同約定,如果規定瞭違約金是定金罰則或者沒有約定違約金,執行雙倍退還定金,可是通常合同明確約定瞭違約金,則是看合同約定瞭。
總的來說,建議雙方妥善協商解決,起訴到法院,也是勞民傷財,很耗費時間的一件事情。如果買傢執意要拿到這套房子,這也是肯定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