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安全的,《管理辦法》共計35條,主要涵蓋瞭包容相關企業共同發展、保護快遞用戶合法權益、規范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遞安全四方面的內容,同時對於快件箱使用企業、運營企業以及收寄人的操作流程進行瞭進一步的細化和規范。
2、其中,在快遞用戶權益保護方面,《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
3、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
4、《管理辦法》同時規定,快件延誤、損毀、內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當場拒絕簽收,並按照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的提示將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