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教師資格考試為2科目:《綜合素質》、《幼兒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為2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為2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
4、其中,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