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註意:是減征不是免征,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傢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傢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傢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十九條)。
以上是關於殘疾人開公司要交稅嗎的內容介紹,如果經核實,確屬傢庭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各所報請局裡同意後,可免收登記費、會費和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