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傢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1、國傢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