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等級劃分標準等級劃分:三級,每級分甲、乙、丙三等。醫院等級劃分標準,是我國根據醫院規模、科研方向、人才技術力量、醫療硬件設備等對醫院資質評定指標。全國統一,不分醫院背景、所有性質等。按照《醫院分級管理標準》,醫院經過評審,確定為三級,每級再劃分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級醫院增設特等級別,因此醫院共分三級十等。
2、醫院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為病員開展必要的醫學檢查、治療措施、護理技術、接診服務、康復設備、救治運輸等服務,以救死扶傷為主要目的的醫療機構,其服務對象不僅包括有癥狀的病員和傷員,也包括不能自理或活動受限有醫療護理依賴的老年人,法醫評定有醫療護理依賴或病情不穩定需要長期康復經常觀察檢查的重度病傷員,或有其他特定的情況和人群,如健康人(如孕婦、產婦、新生兒)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來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或口腔清潔的人),最初設立時,是供人避難,還備有娛樂節目,使來者舒適,有招待意圖,後來,才逐漸成為收容和治療病人的專門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