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作為一種惡性的血液系統腫瘤,曾經在歷史上分類不統一。2001年的時候,WHO綜合基礎以及臨床的科研進展,給它進行瞭規范、統一的分類,並且在2008年和2016年又進行瞭更新。所有更新的總的原則就是淋巴瘤從起源上分類為主,但是如果是同一個起源,這個人群的淋巴瘤又有一些生物學過程的不同,再進一步分類。比如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這是我們最常見的一種淋巴瘤,如果發生部位不同,比如出現在顱內,或者出現在胃腸道,它的生物學過程就是不一樣,我們就會再把它分開來。或者同樣是彌漫大B,它的基因發生上有不同,也會重新給它再進行劃分,越分越細的總的目標就是用於指導治療,也叫分層治療。在這當中如果有腫瘤發展非常緩慢,呈惰性經過,這樣的腫瘤,有可能會選擇治療觀察。有一些如果侵襲性非常強,增殖非常快,也許會選擇高強度的化療,比如兒童的基淋或者Burkitt淋巴瘤,還有一些腫瘤可能兼具有惰性以及侵襲性的特征,可能就要化療和維持治療相結合,比如濾泡淋巴瘤。所以我們提到的WHO淋巴瘤,其實指的是不斷的劃分越來越細的一大群淋巴瘤。總的原則就應該是根據不同的預後評估系統來分層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