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使用期屆滿後,土地歸國傢所有,而土地上的建築物依然歸業主。
2、若使用者請求續期,則需要按照當時的地價水平,重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且補交土地出讓金。
3、當然,若使用者未請求續期或未獲準許,那麼土地使用權將由我國無償收回。
以上就是對於房子住滿70年後怎麼辦的介紹,希望能幫助網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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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使用者請求續期,則需要按照當時的地價水平,重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且補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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