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護照辦理可以在異地辦理。
2、護照辦理是要根據規定,辦理護照,須要你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省內就近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門辦理,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辦的,43個城市可以異地辦理的。
3、公安部宣佈,為進一步便利流動人口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公安部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多項便民利民措施。
4、這些便民措施包括:一是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護照、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
5、北京、天津、石傢莊、太原、呼和浩特等31個城市的本市戶籍居民的外地戶籍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以及在本市暫(居)住的外地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
6、上述31個城市以及無錫、常州、蘇州等12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共計43個城市)的上述范圍人員可以就近提交普通護照申請。二是全國各地年滿60周歲(含)且在暫(居)住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申請。
7、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和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簽註申請。全國各地在暫(居)住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可以就近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申請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