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面設計(graphicdesign),也稱為視覺傳達設計,是以“視覺”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透過多種方式來創造和結合符號、圖片和文字,借此作出用來傳達想法或訊息的視覺表現。平面設計師可能會利用字體排印、視覺藝術、版面(pagelayout)、電腦軟件等方面的專業技巧,來達成創作計劃的目的。平面設計通常可指制作(設計)時的過程,以及最後完成的作品。
2、平面設計的常見用途包括標識(商標和品牌)、出版物(雜志,報紙和書籍)、平面廣告,海報,廣告牌,網站圖形元素、標志和產品包裝。例如,產品包裝可能包括的商標或其他的藝術作品、編排文本和純粹的設計元素,如風格統一的圖像,形狀,大小和顏色。組合是平面設計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尤其是當產品使用預先存在的材料或多種元素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