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考試每年舉行兩次。
2、報考駕校教練證人員到轄區市運管處駕培科,填寫《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以下簡稱“《考試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駕駛證、安全駕駛經歷證明和學歷證書原件(戶口簿及書面證明不能作為有效學歷憑證)。
3、市運管處駕培管理人員初審合格的,在《考試申請表》中“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意見”一欄上蓋章。
4、報考駕駛教練證的條件:理論教練員:
持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具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5、駕駛操作教練員:持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指交通運輸類和機械類)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6、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型駕駛經歷滿足下列要求,一是申請準教車型為大型客車、通用貨車半掛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或大型貨車的,具有10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有5年以上駕駛相應車型的經歷,二是申請準教車型為小型汽車的,具有5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有3年以上駕駛相應車型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