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滿十八周歲至六十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所在城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的權利;
5、貸款額最高為房屋評估值的70%,已購公房不超過60%;公寓、別墅不超過50%;
6、有購房合同、協議或有關批準文件,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貸款人用購買的住房作抵押,是獲取貸款的起碼條件。除此以外,貸款人還需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者具有合法居住的戶口,有固定的職業和相對穩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