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這裡我想說的是如果出現冤假錯案的話,當事人,可以在監獄中尋找證據,如果證據齊全可以告知監獄方,要求再審。
2、另外在沒有執行的時候,可以在一審判決之後,要求二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還有就是作為傢屬可以到逐級上訪,三大司法機關都有上訪的機關部門,大傢可以到這些上訪的部門進行上訪。
4、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地方解決不瞭的話,可以到中央進行上訪,上訪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的,如果條件可以,大傢可以借助媒體引起大傢的關註,輿論的壓力是很強的,或許能夠給你一個公道。
以上是關於出現冤案的處理方法,其實如果重大冤案是可以去中央進行上訪的,但最好是自己先地方解決比較好一點,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