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想借助於微信、支付寶等手段來獲得合同履行、支付的便捷性,請註意在雙方訂立的書面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明確對方的相關信息或者事實,比如微信號(註意,微信號與微信昵稱、綁定的手機等是不同的,微信號目前不可修改);如對方微信號xx已經收到xx支付的轉賬款項xx元等。
2、如果微信聊天記錄(包括文字、語音、圖片)中有與相關法律事實密切關聯的內容,請註意保存原件在該設備中,不要刪除、不要刪除、不要刪除(不要隨便清理微信)。
3、由於微信、支付寶等賬號綁定的手機號、電子郵箱可以更改,所以在取證確定對方身份的時候請註意固定證據。在對方還未發現或者更改手機號等信息前,比如通過律師見證、公證等方式來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