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州為例,辦理方法如下:
1、申請人通過登錄廣州市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填寫申報信息並上傳有效的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計分的相關材料,待預審通過後前往居住地積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積分制受理窗口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收件憑證;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積分制受理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申請人信息發送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相關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審核結果反饋至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對積分進行認定、匯總。市來穗服務管理部門對積分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