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歷1949年10月1日是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949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規定每年10月1日為國慶日,並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又稱十一、國慶節、國慶日、中國國慶節、國慶黃金周。中央人民政府宣佈自1950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日子,即國慶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成立以來,在國慶慶典上共進行過14次閱兵。分別是1949年至1959年間的11次和1984年國慶35周年、1999年國慶50周年、2009年國慶60周年的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