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提交申請材料。各類人才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交畢業證、證以及人才的認定文件。持有身份證到住房保障部門提交申請表格,並提交申請所規定的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規劃部門還有市的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30個工作日之內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住房情況、住房的優惠政策情況、醫療保險的繳交情況等進行核查。
3、待相關部門的核查結果出來後會及時反饋給市住房保障部門。隻要審核合格瞭的,就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市政府網站、本部門的政府網站上面進行15天的公示。
4、在公示期間沒有存在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那麼就會按申購輪候的規則列入輪候冊,之後會開始進行輪候,輪候的信息應當公開。
5、輪候到位的申請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到住房保障部門去選擇住房,住房保障部門會向申請人出具審核合格的意見,再將合格的名單抄送到市房地產的登記機關。
6、帶上審核合格意見跟建設單位一齊簽訂人才安居房的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的簽訂10天之內,由建設單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門去備案。辦理完安居房的初始登記之後,建設單位會協助申請人一齊辦理政策性住房房地產證。
安居房是指出售給國傢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全成本微利房和社會微利房。